1.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初始注册)办事流程是怎样的?
答:①申报:个人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办事服务→个人行政审批事项→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初始注册),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应附件材料,打印申请表后上报数据;
②受理:个人端系统直接上报即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受理并审核,请及时关注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审核信息;
③领证:建设部审核通过后,关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浙江省建设信息港)—办事服务—政务服务,相关名单公布后,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至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领取注册证书。
2.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延续注册)办事流程是怎样的?
答:①申报:个人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办事服务→个人行政审批事项→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延续注册),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应附件材料打印申请表后上报数据;
②受理:个人端系统直接上报即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受理并审核,请及时关注造价系统审核信息;
③领证:建设部审核通过后,本人携带注册证书原件到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盖章即可。
3.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注销注册)办事流程是怎样的?
答:①申报:个人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办事服务→个人行政审批事项→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注销注册),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应附件材料(解聘证明),打印申请表后上报数据;
②受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受理并审核。
4.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挂失补证)办事流程是怎样的?
答:①申报:个人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办事服务→个人行政审批事项→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挂失补证),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应附件材料,打印申请表后上报数据;
②受理:在系统内上传遗失补办申请表原件、情况说明、身份证原件,该事项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受理并审核;
③领证:建设部审核通过后,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电话通知本人,本人携带近期两寸免冠照片一张至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领取注册证书。
5.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变更注册)办事流程是怎样的?
(一)变更聘用单位
答:①申报:个人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办事服务→个人行政审批事项→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变更注册),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应附件材料(解聘证明上传到相关说明),打印申请表后上报数据;
②办理:携带变更注册申请表原件、注册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各一式一份至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该事项材料齐全当场办结,加盖“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专用章”。
(二)身份证号码正常升位
答:①申报:个人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办事服务→个人行政审批事项→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变更注册),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应附件材料,打印申请表后上报数据;
②办理:携带变更注册申请表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至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该事项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6.一级造价工程师系统的问题需要咨询哪里?
答:一级造价工程师系统的问题请咨询该系统24小时客服电话:010-68331219,010-58933216。
7.一级造价工程师办理变更注册时申请表填写需要注意什么?
答:申请表中加盖的单位公章、劳动合同签订单位需与申请表中填写的现聘用单位一致。
8.造价工程师办理注销注册后,是否可以办理重新注册?
答:造价工程师注销注册后,若需要重新执业,请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网站重新申报初始注册。
9.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领取能否邮寄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答:若本人确实无法现场领取的,可以邮寄办理,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48号南都研发大楼B座1楼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2号窗口,电话0571-85216767。具体要求如下:
邮寄办理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并注明仅限领取证书使用)、近期两寸免冠照片一张。(需提供领取批次、序号和姓名信息)、回寄地址及联系人电话等信息单独一页。
10.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证书领取公告在哪里查看?
答:请登录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在官网首页选择“办事服务”-“政务服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点击“政务服务”栏即可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