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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根治欠薪冬季行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 ‖ 发稿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4-12-6 12:29:54
各县(市、区)建设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交通局、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
为切实做好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与社会稳定,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领域根治欠薪冬季行动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浙建建函〔2024〕498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在全市范围开展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根治欠薪冬季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根治欠薪的决策部署,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聚焦政府和国企投资项目,重点清理政府和国有企业的欠款欠薪,强化欠款欠薪源头治理,深入推进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整治,确保不发生因欠款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有效保障农民工合法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处置方案,加强舆情收集和维稳监控,完善重点时期应急处置机制,明确处置措施,细化职责分工。完善拖欠企业账款和欠薪督办约谈机制,采取约谈总包单位负责人、函告总部、行政处罚和信用惩戒等多种措施,督促项目及时整改。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强投诉线索处置,按要求限时办结,做到案结事清。
(二)全面排查隐患风险。全面排摸辖区内在建项目工程款和工资款支付情况,重点排查政府和国企投资项目。对投诉线索集中的企业(项目),要及时预警、重点关注,跟踪督促整改;对无分歧欠款欠薪,督促各方主体及时履行支付义务,无理由拒不支付的应会同人社等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对有分歧欠款欠薪,应采取有效措施,为企业间化解分歧纠纷提供帮助,支持企业和农民工依法依规讨款讨薪。
(三)严格查处“三多”项目。对2024年度“应清未清、应还未还”的欠款和欠薪进行集中重点清理。适时开展2024年度根治拖欠工程款和欠薪专项行动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特别是对拖欠工程款和欠薪案件查处清理情况,对存在欠薪投诉多、涉案人数多、涉案金额多的“三多”项目列入必查项目。
(四)督促国资项目优先清偿。完善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月结月清定期排查机制,严格执行政府和国企投资项目工程款支付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80%的规定,优先拨付人工费用。协同相关部门加强监督、规劝纠治、从严查处、联合惩戒,确保政府和国企投资项目中农民工工资案件于春节前100%化解。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发文之日起至11月30日
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应明确工作目标,清晰界定职责范围,遵循“全面覆盖、无一遗漏”的原则,指导企业开展自查,并借助“浙江省建筑工人保障在线”和“浙江省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的大数据优势,全面摸排本地拖欠款项与工资的问题线索。根据大数据筛查、企业自查和举报投诉情况精准识别并列出重点区域、企业及项目清单,督促企业、项目部及时解决欠薪问题。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确保举报投诉途径的畅通无阻,并与信访部门、政务服务热线等渠道形成有效联动,通过深入分析研判,引导企业和农民工增强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二)集中清理阶段: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月11日
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应针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处置,全面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并加大攻坚力度,集中力量解决。对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以及挂靠等行为导致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要及时进行督办,并依法查处。对于未按规定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的情况,应督促企业(项目)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将依法处理。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高发频发的重点企业(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以谈促改。同时,加强跨部门联合惩戒力度,在证据固定、案件移送和处罚等方面加强协调。
(三)攻坚冲刺阶段:2025年1月12日至2025年1月29日
市建设局将适时开展督导,深入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进行现场督查,落实整改任务;对清欠任务未完成的地区和项目,将加大推进力度,通过通报、约谈责任人、向属地人民政府抄送相关情况等方式,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根治拖欠工程款和欠薪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担起“第一责任”,加强部署、持续推动。要摸清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底数,建立欠薪欠款台账制度,将欠款欠薪整治情况及时登记、上报,定期就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梳理,总结提炼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
(二)强化整治措施。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应充分利用当前清欠整治政策窗口期,采取果断有力的整治举措,优先处理涉及人数众多、风险等级高的欠薪案件,优先解决“连环债”。同时,要将欠薪行为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并在招投标、市场准入、评奖评优等环节依法予以限制。对化解进度迟缓或存在虚假化解行为的,坚决予以惩处。对拒绝整改问题、拒绝接受处罚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实行挂牌督办,以强化责任落实。
(三)强化部门协同。加强与人社、财政、公安、法院等部门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要加大违法行为惩治力度,对违法行为的立案查处“应立尽立”、行政处罚“应罚尽罚”、信用惩戒“应惩尽惩”。
请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于2025年1月2日前报送本地区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欠薪隐患项目治理工作统计表(附件);2025年1月27日前报送建设工程领域根治欠薪冬季行动开展工作总结。
联系人:闫明,联系电话:18868031942(浙政钉同号)
附件:2024年建设工程领域欠薪隐患项目治理工作统计表
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3日
附件下载: 2024年建设工程领域欠薪隐患项目治理工作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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